谁应该使用 SII? 立即提供的信息必须由有义务每月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使用,即: 在每月增值税退税登记处登记的人员。 大型公司,即年营业额超过 6,010,121.04 欧元的公司。 增值税组。 自愿在 SII 注册的企 马来西亚号码 业家。 为了受益于即时信息提供系统,有必要在其生效前一年的11月份或活动开始时使用036表格进行通知。要放弃 SII,需要再次提交 036 表格。 即时提供信息如何运作? 如果您有义务使用立即提供信息或选择这种方式,您将必须通过税务局电子总部保存以下簿册:开出的发票记录簿。

收到的发票记录簿、投资资产的登记簿和某些社区内部业务的记录簿。 要准备这些账簿,您必须将所有账单数据以电子方式发送给税务局。不会发送发票,而只会通过税务局拥有的表格发送所述发票的数据。 发票记录应何时发送? 这取决于发票的类型: 对于已开具发票的情况,期限为自发票开具之日起四个日历日。如果发票必须由收件人或第三方开具,则期限为八天。 对于收到的发票,期限为自发票会计记录作出之日起四个日历日。 如果这些是社区内部操作,则自发布之日起有四个日历日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