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部门在实施制裁时,必须充分考虑制裁的适当性和必要性,以及制裁与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是否相称。
处方
违法行为及处罚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过诉讼时效。
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三年的 诉讼时效限制,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将受到三年的诉讼时效限制。
情节严重的,处两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管制期为两年。
轻微犯罪,六个月 后可受处罚,一年后可受制裁。
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从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如果侵权行为持续或永久存在,则期限将从侵权行为结束时开始计算。
在利害关系人知情的情况下启动制裁性质的行政程序将中断时效,如果制裁文件 斯里兰卡电话号码数据 因不可归责于所指控的责任方的原因而瘫痪超过一个月,则时效期间重新开始。
制裁的一致
又称 一事不再理原则
“法律原则规定,任何人不得因同一行为受两次审判或因同一违法行为受两次处罚”
对于已经受到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行为,在查明主体、事实和依据的情况下,可以不再予以处罚。
当欧盟机构基于相同事实实施制裁时,只要主体和理由不相同,则有权解决该问题的机构必须在确定应实施的制裁时将其考虑在内(如适用),并可减轻制裁,但不影响宣布违法行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