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性机制以法治为基础,这是成员国共同的价值观,如第 14 条所设想的那样。 2 标准箱。由于没有对条约中制定该原则所需的参数进行明确的分类,因此该原则的内容可以通过欧洲法院和欧洲人权公约对该问题的裁决以及欧洲委员会的准备文件得出。在 2018 年多年期财政框架的批准过程中,已经部分引入了与联邦预算的联系。
随后通过的附加条件条例也创新性地在其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对“法治”进行了定义(第 2 条):“,根据这些原则,立法程序必须透明、负责、民主和多元化;法律确定性;禁止行政权力的专断;有效的司法保护,包括通过独立和公正的法院获得司法公正,也包括基本权利;权力分立;不歧视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重要的是,它明确指出,对法治遵守情况的评估必须根据对第 3 条所包含的联盟 奥地利数字数据 其他价值观和原则的全面评估来进行。 2 你的。因此,根据这个定义(第 3 条),可以得出一些被视为“表明”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和情形,这些假设本身按照定义应被视为非详尽无遗的违法行为类型。
该工具是对联盟预算项目管理中现有的其他程序的补充。采取限制措施必须符合比例原则,委员会的评估必须考虑到违反法治的性质、持续时间、严重程度和程度。规范凝聚力基金日常管理的《共同规定条例》包含了联盟干预融资的假设,但并非专门针对违反法治的假设。然而,在配置中可以发现一种联系,即遵守《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是获得资金的条件,包括遵守上述原则,以及遵守该宪章第 47 条规定的保护司法系统的手段。
欧洲议会提出的行动也让人想起法治是一切民主制度的支柱这一理念。所提议的法治概念与欧洲法院在联盟背景下构想的民主原则保护方式一致(例如参见 C-502/19, Junqueras Vies)。这一立场恰恰体现在法院针对匈牙利和波兰提出的异议(C-156/21和C-157/21)主张法治条件机制有效性的判决中。